导读:日本达以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配置团队主管岩间恒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日本经济有望在2013年第二季度以后出现好转, 自民党赢得大选后,新的政府很有可能施压央行推出更激进的货币宽松政策,以克服国内的通货紧缩问题,并提高国内经济增长率。
以下是中国证券报记者与岩间恒的部分对话内容:
中国证券报:日本央行明年很可能将扩大货币宽松政策,在这种假设下,如何看待明年日元汇率的走势?
岩间恒:目前美国和欧元区都竞相推出货币宽松政策刺激经济,其货币也会因此而贬值,但是全球经济复苏的势头仍然不够强劲。我们预计,日元近期将略微走弱,随着投资者乐观情绪的提升以及对通货膨胀加剧的担忧,日元贬值步伐难以逆转,美元兑日元汇率在2013年下半年将逐渐上涨至90左右。
中国证券报:2012年日本一些合资企业在中国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尤其是一些大型车企。这些企业明年的表现是否会有所改观?
岩间恒:由于中国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部分日本制造业企业有可能缩小在中国的投资,转而投向东南亚和南亚的其他邻国,这些国家的生产技术也在日益提高。但是对于部分非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一些消费类或者服务类的企业,中国仍是一个十分有前景的市场。在中日双边关系能够趋于稳定的前提下,我相信它们在中国的表现也会再度生机勃勃。
从上诉对话中,找法网公司法小编为您提供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设立必须具备的文件: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3)、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4)、登记注册委托书;
(5)、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法律规定:关于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不仅受中国法律保护,而且受中国法律管辖。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外资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为了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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