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集团公司申请的材料
更新时间:2019-01-05 12: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设立集团公司登记条件1、企业集团由控股、参股企业以及其他成员组建而成;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3、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均具有法人资格。设立集团公司应提
设立集团公司登记条件
1、企业集团由控股、参股企业以及其他成员组建而成;
2、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
3、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均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集团公司应提交资料
1、申请报告书(应载明核心企业基本情况与经营业绩、组建企业集团的事由、宗旨、条件、发展规划及基本架构等内容,并由母公司盖章);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集团的登记申请书;
3、企业集团章程(成员盖章);
4、母公司与成员企业共同签署的企业集团协议及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5、企业集团负责人的任职书;
6、母公司及成员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集团的组织架构图;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9、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到原登记机关用专用纸复印并加盖核对章。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集团公司设立条件工商局
集团公司设立的程序:
1、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法律法规
公司设立的条件根据设立的公司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别,常见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设立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