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解散公司之诉的几点反思

更新时间:2019-03-10 08: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是公司解散的一种方式,属于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强制解散,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新公司法施行后,该类诉讼呈多发趋势。但在司法实务中,笔者发现,相当一部分股东在提起司

  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是公司解散的一种方式,属于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强制解散,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强制公司解散,以保护在公司中受压制的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新公司法施行后,该类诉讼呈多发趋势。但在司法实务中,笔者发现,相当一部分股东在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时存在滥用解散公司请求权的嫌疑。比如,有的股东提起此类诉讼的目的不是要求解散公司,而是觊觎公司利益,希望通过诉讼迫使其他股东将其全部股份转让给起诉股东以达到排挤其他股东的目的,或者迫使公司及其他股东在公司的权力分配上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安排。个别股东对完全属于公司自治的事项不满,消极行使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而不去积极寻求其他救济措施。如此,司法解散公司制度在实际执行中的效果有可能与设立该制度的美好初衷相背离。因此,如何对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的行使进行规制以避免权利的滥用,是有必要予以研究的课题。

  即使在公司法相当完善和发达的美国,同样不可避免地存在滥用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的现象。我国新公司法虽然为司法解散公司提供了依据,扫清了障碍,但该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另外,司法实践不足,致使实务界对解散公司的条件把握不一,导致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存在滥用的可能。在法律进一步明确之前,笔者建议,在此类诉讼中,在审查立案及审判阶段均应从严掌握。

  具体而言,在审查立案阶段,由于司法解散公司是对股东权利的最后救济,按照民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结合我国民事主体对诉讼目的的认知能力,对股东提起司法解散公司的,对其证据提交范围不应仅仅局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的限定上,在此类诉讼中,有必要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范围予以扩张。股东在提起解散公司之前,应以其他救济途径用尽为前提,在公司自力救济、行政管理、仲裁等手段确已无法解决的情形下,才可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因此,在股东主张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时,完全可以推知股东已用尽内部救济措施,应当由其在起诉时提交已用尽内部救济措施的证据,比如已要求先行和解、转让股权、提出撤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或确认无效之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等方面的证据。同样,起诉股东还应提交“持有表决权10%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等方面的初步证据。否则,应裁定不予受理。如此操作,符合法律对司法解散公司谨慎介入的原则,既保障了股东的起诉权,又衡平了公司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避免了股东对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的滥用。同时,从根本上讲,也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关于起诉四要件的理论。[page]

  另外,在司法实务中,笔者发现,股东在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时往往要求按照2006年12月19日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规定的非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即按件交纳50元至1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司法解散公司案件的收费规定似乎不明确,如果按照上述标准交费,实际上是几乎没有了诉讼门槛,这也客观上造成股东在行使司法解散公司请求权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毋庸讳言,若如此收费,将与此类案件的审判成本极不相称。笔者认为,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实质上是为了解除其与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的投资与被投资的法律关系,而股东的投资形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便于操作,可以被诉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标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这样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股东恶意提起司法解散公司之诉。当然,此类案件亦可参照破产案件限定最高收费限额。

  在审判阶段,根据新公司法降低公司注册资本倡导投资创业的立法精神,由于公司是多种法律关系交织而成的综合体,故判决解散公司应慎之又慎。调解在该类案件审理中处于重要地位,具有独特的价值,应将调解设置为必经程序。此类案件应由法院先做调解工作,并据此观察股东之间的裂痕是否有愈合的可能,可适时建议控股股东与起诉股东在权力分配上做出某些调整或协商修改公司章程、撤销或变更公司决议等。如果股东之间确实无法继续合作,可建议转让股权替换股东以求公司存续。只有在穷尽了救济手段后,公司仍无维系的希望、确有必要解散公司时,才能判决予以解散。

  “权利具有天然的腐蚀性”,若不加以限制,将会导致权利的滥用。司法解散公司是一把双刃剑,鉴于个别股东有可能利用这一制度达到不正当的目的,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特别慎重,以求设立此制度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570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分割共有物之诉属于确认之诉还是形成之诉
不能证明是按份共有的,就是确认之诉;按份共有经判决明晰份额的,就是形成之诉
公司法司法解释对于公司解散
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公司法司法解释解散与清算
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
公司法司法解释关于公司解散
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
公司法强制解散公司 司法解释
公司解散怎么清算,根据《破产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解散提前告之员工补偿
你说的情况是可以成功维权的,劳动争议涉及的补偿并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国内仲裁与诉讼对于劳动者维护工资等劳动权益都是大力支持的,从我国现阶段对于劳动纠纷的保护力度逐
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有“案由规定”,什么性质的案子,在该规定中找对应的案由,对号入座。
现在合伙人欺骗不结算工程款,我该怎么办?
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证、会议纪要等能证明施工关系及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及工程竣工的相关证据,
医保卡还能继续使用吗?
你好,可以和当地医保部门沟通处理
学校周末不让我回家怎么办?
可以向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陪同开对公账户会有什么隐患吗
陪同开对公账户时,需确保公司正式授权,并了解账户用途和所在银行的具体规定。若账户被滥用于洗钱、逃税等非法活动,个人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此外,若未遵循银行规定,可能
私立医院乱收费
遇到私立医院乱收费,首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收据、账单等。然后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物价部门投诉,也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中国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一年了,
除申请解冻外,还可与冻结机关沟通了解冻结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若涉及诉讼,可积极应诉或执行。选择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权衡利弊。
精神病低保可以撤销吗?
精神病低保在不同情况下的撤销操作如下:1)定期审核中,若患者收入增加或家庭财产超出规定,相关部门将通知其撤销低保。2)患者或家属主动申报收入或家庭状况改善时,需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