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后是否缴纳个税

更新时间:2019-03-06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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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和一个朋友于2002年度各自出资20万注册了一家私营企业,从事养殖业。2007年我俩将养殖厂以320万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企业清算所得为110万元,按投资比例,我们两个人每人应分配55万元。在对投资人个人取得的清算所得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上,我的朋友觉得,清

  我和一个朋友于2002年度各自出资20万注册了一家私营企业,从事养殖业。2007年我俩将养殖厂以320万的价格转卖给他人。企业清算所得为110万元,按投资比例,我们两个人每人应分配55万元。在对投资人个人取得的清算所得是否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上,我的朋友觉得,清算所得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其理由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企业清算所得的纳税上,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文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也就是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根据财税字[1994]20号文规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农业税废除了后也应当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既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相应对该合伙企业也应当比照“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规定,对其从事养殖业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我的朋友的观点到底对不对,我想请《财会信报》的专家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解答: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该规定中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仅是对生产经营所得额的税款计算上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征收,而并未规定其优惠政策上也比照“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因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毕竟是“企业”范畴,所以在税收政策的减免上仍然应当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文规定: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农口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取得的所得,照章征税;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税。

  由此可见,对个人合伙举办的养殖厂不属企业减免税范围。所以,对该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对投资者分配的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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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强退合伙人清算
合伙人退伙的清算方法具体有以下几点: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规定分担亏损。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企业的财产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其次是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再是合伙企业的债务;最后是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
依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在散伙时首先应当对全部合伙财产进行清算,合伙财产包括实物、金钱、债权和债务等。如果合伙人对合伙清算达不成一致,则合伙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清算。 经过清算,如果合伙财产在清偿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则合伙人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者约定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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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威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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