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公告】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债务谁偿还?
更新时间:2019-03-10 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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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清算组公告】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债务谁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
【公司清算组公告】公司清算未通知债权人,债务谁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有关规定,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60日内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如果清算组根本不向您公司寄送通知或发布公告,私下清算并注销公司;或者只通知不公告或只公告不通知,导致您公司没有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则清算组成员具有一定的故意或过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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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清算责任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有:
1、清算组成员负有通知、公告债权人的义务;
2、清算组成员负有清理债权、债务的义务;
3、清算组成员负有忠于职守的义务;
4、清算组成员不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