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程序的规范-----公司被撤销后
更新时间:2019-03-10 00: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现有的公司法律法规仅规定公司被撤销后应进行清算,如何清算及清算不当的责任均未作规定,仅凭现有法律的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鉴于此,笔者认为,研究公司被撤销后如何进行规范的清算程序并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有的公司法律法规仅规定公司被撤销后应进行清算,如何清算及清算不当的责任均未作规定,仅凭现有法律的原则性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不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鉴于此,笔者认为,研究公司被撤销后如何进行规范的清算程序并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第一、首先应确保清算程序及时启动。
公司被撤销后,如不及时清算,容易发生公司财产被哄抢、毁损、流失,或者发生公司财务帐簿遗失等情形,使日后想进行正规清算也因缺乏资料无法进行。
首先、清算责任人的确定。
按照我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清算责任人,也即直接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一般多明确为公司的开办人、投资人。上海市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00年6月14日形成讨论纪要: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其清算责任人为公司登记确定的股东;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的,其清算责任人为股东大会确定的股东。如股东大会未确定清算股东的,清算责任人为公司董事代表的股东;企业为非公司的国有企业法人的,其清算责任人为工商登记确定的上级主管单位。参考各国关于清算责任人的规定,大体有以下四种:公司股东或董事、公司章程确定的清算人、股东会决议任命的清算人、法院选任的清算人,而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还规定了清算人申报的制度,以对清算人的产生进行规范1,这些都是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可借鉴的。
其次、明确不及时清算的法律后果,以加强对责任人的制约。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公司被依法撤销之后,需要进行清算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三、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撤销分公司是否需要清算
注销公司是需要清算的。公司依法进行解散时,公司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偿公司经营期间欠下的债务,清算结束后才能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