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报告
更新时间:2019-03-10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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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本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股东会研究决定,公司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根据公司2003年12月31日股东会决议,由、二人组成清算小组,为组长,负责清理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算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8月27日。一、200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略二、清算情况1、
由于本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股东会研究决定,公司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根据公司2003年12月31日股东会决议,由××、××二人组成清算小组,××为组长,负责清理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清算期限自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8月27日。
一、200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略
二、清算情况
1、银行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977.95元,清算期间发生利息收入5.64元,清算结束日的余额为983.59元。
2、预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13,666.00元,根据股东会决议,以后由股东××处理。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13,666.00元。
3、存货
清算开始日余额199,257.90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199,257.90元(明细表已交××区人民法院)。
4、固定资产
清算开始日净值139,995.11元,清算期间未发生变动,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139,995.11元(明细表已交××区人民法院)。
5、应付账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327,168.29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327,168.29元。
6、预收帐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为51,085.44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清算结束日余额仍为51,085.44。
7、其他应付款
清算开始日余额116,788.38元,清算期间转入应付××其代公司支付的年检费1,500.00元,歇业公告费450.00元,预提案件执行费897.10元,清算审计费2,500.00元,清算结束日 余额为122,135.48元。根据股东会决议,清算结束后由股东××以其接受的公司实际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支付。
8、清算净损益
清算期间共计发生清算净损益-5,341.46元。其中:
(1)利息收入5.64元
(2)支付年检费1,500.00元、歇业公告费450.00元,预提案件执行费897.10元、清算审计费2,500.00元,合计清算费用5,347.10元。
三、清算结束时资产负债表:略
四、其他事项说明
1、2004年7月15日,经上海市××区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批准,本公司已注销税务登记。
2、清算后,公司剩余的所有资产全部归××所有。
3、清算后,公司若有未了债权、债务,也全部由××享有或承担(承担债务以××实际接受的公司剩余财产和实际收回的未了债权金额之和为限)。
4、清算后,公司的清算会计报表及其他所有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移交××存档保管。
××公司清算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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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清算期是多久
公司注销清算期通常超过一年,这一过程中,清算组需全面接管公司财务,进行债权申报、资产评估、制定财产分配方案等,每一步都需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
当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五天内通知债务人。若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需在收到通知后七天内向法院提出。随后,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的十天内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
一旦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将在裁定作出的五天内通知申请人及债务人。此时,债务人需在收到裁定后的十五天内,向法院提交详细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和债权清单、相关财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
若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将在此裁定作出的五天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若对裁定不满,可在收到裁定后的十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清算注销的基本流程
公司清算注销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
5、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需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注意事项: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方案需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清算注销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注销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
5、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需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注意事项: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方案需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