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时如何清算?

更新时间:2019-03-03 13: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回答: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

    回答: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3)合伙企业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公司破产后清算的程序具体流程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需遵循法定流程。包括法院宣告破产,通知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讨论变价方案,执行方案,清偿债务等。各步骤需依法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公正。
企业倒闭破产清算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复杂,包括宣告破产、组建清算组、接管企业等。宣告破产后,需组建清算组接管企业,处理善后编制分配方案,清偿债务并报告工作,最后办理注销登记。若企业无法自行清算,可由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
企业清算程序是怎么走的
企业清算程序包括清算组成立、清算方案制定、清算报告制作、公司注销登记等步骤。清算组需依法履职,清算结束后制作报告并申请注销登记。若清算组成员违规,需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具体描述详细我们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可否详细说说,以便更好地帮助你。
你好,协商调解没,你咨询问题我们可以可以详细沟通
你好,你是咨询什么事情的,可以具体描述,双方有没有协商调解
孟翔律师
孟翔律师
1小时前
抱歉,我无法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没法弄。没法弄。这个没法弄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