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解散的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9-03-0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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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解散:(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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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1、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3、必须是股东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