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以上文章回答了关于“判决解散公司后如何执行”的相关问题。从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解散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公司的注销。不管是由于章程的约定,还是法律的规定,抑或是判决解散公司,都应当落实到履行注销的手续上来。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