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对公司不能成立承担怎样的责任?
更新时间:2019-01-0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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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
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
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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