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峰实现18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
更新时间:2019-03-02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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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讯ST珠峰?600338?公告,日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将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8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之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对该债权转让进行了确认。近日,公司与国资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公司
本报讯 ST珠峰?600338?公告,日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将西藏珠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208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之
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公司对该债权转让进行了确认。近日,公司与国资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公司向国资公司支付
人民币695万元,国资公司放弃其它债权。之后,公司与国资公司之间的
债权债务结清,国资公司不再向公司追讨。
前述协议执行完毕后,公司预计可实现1800万元左右
债务重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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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债务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重组的收益:债务重组收益本质上属于交换资产产生的收益。负债是债务人为获得资产或接受劳务而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的偿付必须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来完成
债务重组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以上三种方式组合
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1)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转为资本;
(2)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3)债务的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4)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