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与重组的要求

更新时间:2015-08-10 19: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发行上市时,原公司的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应整体进人变更后的拟上市公司,不得剥离原公司业务和资产。

  改革企业体制简称为企业改制。其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从经济学角度看,就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企业重组亦称企业再造或企业经营过程重构,是一种全新的企业管理思想。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重组就是一个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过程。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企业改制重组中的具体要求,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拟上市公司进行企业改制与重组的基本要求

  (1)上市公司应为能够自主经营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公司。

  (2)上市公司拥有能够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管理层规范运作的公司治理机构。

  (3)上市公司能够有效地避免同行业竟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4)上司公司具备完善的自身主营业务,并通过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

  二、企业改制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发行上市的具体要求

  (1)拟上市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符合《公司法》第7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符合《公司法》第99条规定。

  (2)拟上市公司的改制重组应做到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的独立完整。具体要求包括:

  ①股东应将业务所需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完整投人拟上市公司,并办理相关产权、股权等权属变更手续,不得单独以商标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折股。

  ②拟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为公司的专职人员,不得在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职务。

  ③拟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及场所须独立、完整,不得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合署办公。

  ④拟上市公司须设立专属的财务会计部门,并独立建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3)主营业务突出,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两个以上发起人以经营性的业务和资产出资组建的拟上市公司,所投人的业务必须相同,或者存在生产经营的上下游纵向联系或横向联系,禁止将不同类、不相关的资产“捆绑上市”。

  (4)拟上市公司改制重组中应避免与控股股东从事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在改制重组中,发起人或股东不得通过保留采购、销售机构或者垄断业务渠道等方式千预拟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拟上市公司应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无法避免的交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关关联交易表决的回避制度。

  (5)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发行上市时,原公司的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应整体进人变更后的拟上市公司,不得剥离原公司业务和资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企业改制重组
您好,建议公司商定解决
原有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是全额承担吗?承担后偿还有期限吗?
没有获得债权人豁免的,是全额承担。 在债务诉讼时效内,需承担偿还责任。
律师解答动态
报名征兵是好事,接下来要确保自己符合征兵的各项条件,比如年龄、身体状况等。可留意征兵的后续通知,按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已满16未满18干手机口,即便没诈骗到钱、没获利,也可能涉嫌违法。因是未成年人,通常会从轻或减轻处理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3分钟前
您好,B2驾驶证可以合法驾驶10座京牌非营运客车,但需确保车辆使用性质与行驶证一致,且未从事营运活动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14分钟前
您好,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具有通知义务(如保费缴纳、合同到期等),但若合同已终止超过五年才通知,可能因超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