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更新时间:2019-03-1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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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就我国公司法而言,子公司一般是指母公司出资设立的被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一般来说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拥有相当一部分股权,有很强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来说,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我们称为绝对控股;如

  就我国公司法而言,子公司一般是指母公司出资设立的被母公司控股的公司。一般来说母公司在子公司都拥有相当一部分股权,有很强的控制力,但是子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达到50%以上,我们称为"绝对控股";如果母公司控股比例在所有股东中最高但又不超过50%,我们称为"相对控股"。

  与子公司相对应,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由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为民事活动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法律意义也大相径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都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一般而言,这种授权以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就视为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展公司经营范围以内的活动。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上,也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因此,我们业务活动中只要注意一下对方的执照就能弄清其法律地位。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我国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仅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决定了其清偿能力;但就分公司而言,除了其自身资产外,其设立公司的全部资产也可以承担清偿责任。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追究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之外,不能清偿的部分也不能向出资人追偿;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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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分公司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等等
分公司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只有负责人,不具有法人,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这边咨询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双方有没有进行调解,可以诉讼
立即报案认定责任,尽快搜集相关证据投诉他维权
朗娜律师
朗娜律师
3小时前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要咨询的,我们可以给你做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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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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