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破产 母公司需要承担其债务吗?

更新时间:2015-07-1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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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公司,其经营活动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破产,只要母公司没有与子公司发生人格混同,母公司只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出资额

  找法网网友52171abee4c61提问: 关于外商独资子公司的破产,母公司承担债务责任吗,具体的一些法律条文是怎么样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邓小胜律师回答: 子公司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只要母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出资完毕,对子公司的负债只承担有限责任。

  但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负债的产生或者资产损失存在不当的干预或影响,可能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包括子公司的高管。具体可以参见公司法的规定,关于人格混同及高管的义务。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张辉律师回答:不用。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法人,子公司破产后债权人无权要求母公司履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母公司与子公司人格混同 。

  相关知识:公司人格混同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 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学理上之所 以将法人人格混同作为引起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之一,是因为公司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第七十七条规定:"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企业)的投资额达到控股时,该公司即成为母公司,被控股公司(企业)即成为该公司的子公司(企业)。该子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一个公司拥有另一个企业10%以上的股份,则后者不能购买前者的股份。"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交*持股引起的控股问题。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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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的债务母公司承担吗
对于子公司的债务,母公司不一定会承担。如果子公司能够独立运营,并且母公司没有出资问题,那么子公司的债务由其自身承担。然而,如果母公司出资不到位或者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那么母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为了做出准确的判断,需要仔细审查相关的合同并参考公司法规定。
母公司是否需承担对子公司对外债务的偿还责任
关于母公司是否应承担子公司债务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子公司运营正常,债务应由子公司独立承担。但如果子公司面临财务困难,母公司可能会提供财务支持或进行债务重组。另外,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存在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导致子公司债务产生,母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
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母公司的债务
子公司一般不承担母公司债务。操作建议:1. 确认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2. 检查母公司是否已完全出资;3. 评估是否有必要通过合同明确债务责任。若母公司出资不足或有特别约定,子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债务。需结合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