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贪污300万赌球受审
更新时间:2019-01-04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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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滕晓丽)姜永安原是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31岁的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近300万元资金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滕晓丽) 姜永安原是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31岁的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近300万元资金用于赌球。昨天,姜永安因涉嫌贪污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称,2002年,姜永安进入三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作,负责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工作2年后,他名下已开有一家投资顾问公司。2004年8月,姜永安伪造了北京创业投资协会常务理事协议书,要求三元公司支付协会会费,将公司的70万元资金转到自己公司名下。此后通过各种手段,姜永安又将220万余元的公款挪至自己名下。直至2005年5月,姜永安才被三元公司发现,并被民警抓获。
昨天的庭审中,姜永安对指控均未反驳,并坦白自己将贪污来的钱用于赌球,仅去年世界杯时就赌输了100多万元。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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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法律顾问还是长年法律顾问
一般来讲企业法律顾问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
一般来讲企业法律顾问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
长年法律顾问还是常年法律顾问
一般来讲企业法律顾问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与企业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或1年以上)处理该企业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