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可从以下4点进行确立: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在人民法院依法即可以宣告破产或解散之日。
清算财产主要为以下三方面,即是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若是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发现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需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1、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企业债务。
2、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清算方案需通过股东会确认;
4、清算财产清偿之后剩下的财产,根据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1、聘请工作人员与清算组成员的报酬;
2、清算财产的管理、变卖及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3、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及公告费用;
4、清算过程中为了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支付的其他费用。
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确认后,则确定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企业清算期间如何确定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企业清算期根据相关的日期来确定,在企业清算期间可能会产生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一般包括聘请管理员的报酬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