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方式是怎样

更新时间:2021-06-30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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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企业的设立要了解具体的流程和方式,要提前准备设立公司所需的材料和证件,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保证企业能够顺利的设立。那么企业设立方式是怎样?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企业设立方式是怎样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又称 “渐次设立” 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什么是公司设立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三、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不同之处在于:第一,设立手续不同。到国外或外地创办子公司一般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相对复杂,设立费用必然较大;而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第二,核算方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税收上独立核算;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和总公司合并纳税。当然,何时可以汇总,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我国规定,能够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该单独纳税,不能汇总纳税。第三,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仅承担有限纳税义务。许多国家对外国公司既征收公司所得税,又征收所谓的“分支机构税”。子公司在异国或异地是以独立法人形式出现,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而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不能享受这些优待。像我国实行的对外商“两免三减半”、“再投资退税”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对于企业设立我们要了解相关的制度和政策,要向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批准设立。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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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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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企业的法律形式
一般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好
企业设立的出资方式的优缺点是什么
现金方式最好,其它方式都可能需要评估、转名,手续比较繁琐
核名的时候有限公司他企业类型和组织形式怎么选择
这个企业形式和组织形式直接影响企业的承担责任的方式。关键看你们如何选择了。具体想知道他们是有哪些区别?这个需要你当面咨询律师的。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吴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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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游戏里被人辱骂并人身攻击,对方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不过能否让对方蹲15天,得看情节严重程度。若辱骂
一般是7天之内无条件退货的。
需要请问当地的监狱管理部门。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一般来说,参加自卫还击战出国对越作战人员能办理优待证和评定身份。你可准备参战相关证明材料,按流程申请
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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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前
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被骗款项,专业律师协助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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