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1-04-13 16: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股权转让是一种相当于买卖股份的交易行为,是需要签订协议的,但是很多时候有些公司章程规定了股权不可以转让,则不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行为,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找法网小编搜集了如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条件有哪些

  二、股权转让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最新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进行了限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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