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是否有殊规定?

更新时间:2019-11-02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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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规定:“以营业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和第46条规定,在用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上建成的地上建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5条规定:“以营业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5条和第46条规定,在用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上建成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该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出租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对未经批准擅自出租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莫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处以罚款。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192号《关于解决在房地产交易中国有土地收益流失问题的通知》规定:“凡未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的,经房地产交易市场由当事人协议出售、出租的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各类房屋(不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建的商品房),均应向出售、出租人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按房地产交易建筑面积计收。在房地产买卖中,从超过房产评估价格以外的收益中收取,超过房产评估价格1倍以内的按不超过20%收取;2倍以内的按不超过30%收取;3倍以内的按不超过40%收取;3倍以上的按50%以上收取。对出租的房屋,参照以上比例从超过限额标准租金以外的收益中收取,具体收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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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规定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你好,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律师解答动态
赵蒙律师
赵蒙律师
2分钟前
您好,朋友欠钱一直不还,可以固定好证据,走诉讼程序。
你好,你可以自己去银行查询的
什么时候还不上的,可以说下情况?jx
胥斐律师
胥斐律师
5分钟前
你好,这边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呢
赵蒙律师
赵蒙律师
5分钟前
您好,离婚案子咨询的,可以问下关于离婚,孩子抚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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