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强拆的法律程序
更新时间:2021-04-17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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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公民的财产权受到保护,不可以随意的侵犯,相应的公民的住宅权也是如此,如果需要实行拆迁计划的,要更多地人性化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是不能随意的就决定强制拆迁的。那么依法强拆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依法强拆的法律程序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二、什么是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强制拆迁的条件有哪些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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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法建筑流程该符合哪些程序,法律上如何认定
违法建筑强拆程序:
(1) 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 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违反法定程序强拆违建怎么办,有哪些规定
强拆违章建筑法律规定的程序如下:
1. 立案;
2. 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 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
4. 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可进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拆除。
我国违建强拆让听证怎么办,法律如何规定
1. 强制拆迁听证程序要求,当事人若需要听证,应在三日内提出。
2. 行政机关应在七日前通知听证的时间地点。
3. 听证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公开举行。
4. 当事人可以选择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
5. 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对调查人员提出的关于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
6. 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应交由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