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程序

更新时间:2012-12-1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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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推荐房地产律师:深圳房屋拆迁的条件程序及法律依据所谓的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

  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相关程序

  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生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是对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

  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再次,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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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
建议详细咨询政府拆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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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邻居沟通解决,告知对方侵犯你的隐私,无效找居委会、物业、公安处理,不成只能进行诉讼
建议您先收集证据,如拍照、测量等,然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3分钟前
晚上好,你说的这个欺骗行为。绝对就是这个网络贷款平台想要套路你的钱。你没有继续履行这个合同。是明智的
何江律师
何江律师
6分钟前
晚上好,你说的被黑网贷平台套路了。那么百分之百就是被他们强制下款转账了。如果你真的确实想要彻底解决问
潘为律师
潘为律师
6分钟前
可以与对方先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进行诉讼。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11分钟前
需要承担企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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