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来宣城市调研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情况
更新时间:2012-12-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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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全面掌握了解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情况,国土资源部派出以土地利用司何凤山处长为组长,耕地保护司张君宇处长、政策法规司蓝天宇同志为成员的部宅基地抵押试点调研组,在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王文忠副处长陪同下,于8月20日至21日来宣城市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进
为全面掌握了解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情况,国土资源部派出以土地利用司何凤山处长为组长,耕地保护司张君宇处长、政策法规司蓝天宇同志为成员的部宅基地抵押试点调研组,在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王文忠副处长陪同下,于8月20日至21日来宣城市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金额、抵押期限、抵押登记情况,抵押权实现情况以及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面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认识等与国土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信用联社以及村干部、农民代表等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为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摸索经验。并提出要严格用途管制,尊重农民意愿,慎重稳妥推进,加强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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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吗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形式,也是 我国现有土地政策 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固有制度,涉及数亿农民的安身立命 果允许宅基地抵押 将产生诸多问题:其一,因实现抵押权而失去宅基地的农民如不能再次分得宅
基地,其居住问题将难以解决;其二,实现抵押权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查封,但
宅基地不能出卖,必将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担保法》明确规定宅基地 使用权不得抵押,无论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还是集体经济组织外部,均不得将
宅基地使用权用于抵押。不仅如此,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也不得抵押,否则 由于存在宅基地不得抵押的法律规定而使房屋抵押权人不能实现房屋的抵押
权。综上,以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认库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