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证发放办法
更新时间:2013-01-1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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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985年6月4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公布的《义乌县城乡建设用地管理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保护耕地,防止非法占地建房,决定对农村建房批准用地户和已建房屋无证使用户,统一由县人民政府发给《宅基地使用证》,使建房用地户和宅基地使用户
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加强房地产管理,保护耕地,防止非法占地建房,决定对农村建房批准用地户和已建房屋无证使用户,统一发放宅基地试用证,使建房用地户和宅基地使用户取得住房用地的合法使用权,并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具体的发放办法如下。
一、对决定发证后新批准用地的建房户:按法定手续批准用地的建房户,要按规定的批准用地面积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交纳土地管理费,发给《宅基地使用证》。建房户凭《宅基地使用证》由乡、村统一安排放样和破土筑基。
二、已建房屋的无证使用户,包括经清查处理的非法占地建房户,以衬为单位对土地改革后至1985年5月31日的建房户,经统一清查丈量登记,由材委会填报分户清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发放《宅基地使用证》。
全县造册发放《宅基地使用证》46个乡(镇)96264户,占应发证数93.6%。对公房、集体用房,未经规定批准又未经依法处理的违章建房和各类专业生产临时用地,一律不发给《宅基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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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证件怎么办理
农村宅基地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
2. 村委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交由乡镇政府进行审核。乡镇政府会进行现场勘测,核实申请宅基地的实际情况。
3. 乡镇政府将审核结果和相关资料报送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进一步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并报县政府审批。
4. 经县政府审批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宅基地证。
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楼房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2、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3、领取土地证,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