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抓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更新时间:2012-12-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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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民建房用地审批行为。吉水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采取治理空心村、鼓励原址翻建等措施实施旧村旧貌改造,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向聚集村和中心村集中;二是进一步完善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民建房用地审批行为。吉水县国土资源局多措并举,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采取治理“空心村”、鼓励原址翻建等措施实施旧村旧貌改造,引导村民住宅建设向聚集村和中心村集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办法,公开宅基地申报条件、申报审批程序,统一新建、翻建房屋宅基地审批管理等,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实行批前批后两公示,农民申请建住宅一律将申请面积、四至、土地性质及批准后的面积、使用用途等对外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四是加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对非法占地建住宅、以欺骗、瞒报方式获取宅基地使用权的依法严肃查处;

  五是组织人员对当前农村宅基地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有关制度,从预防、查处、审批、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宅基地管理水平;五是加大对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节地、用地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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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包含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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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审批归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 1、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禽畜圈舍、厕所和庭院等)的用地。 2、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3、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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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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