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一宅基地围墙占道3年 市民出行需走机动车道

更新时间:2012-12-11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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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日前,本报接到市民反映,河池城区翠玉路边有一块闲置空地,户主抢占整个人行道砌围墙多年未拆,附近市民日常出行需走机动车道,安全隐患大。

  日前,本报接到市民反映,河池城区翠玉路边有一块闲置空地,户主抢占整个人行道砌围墙多年未拆,附近市民日常出行需走机动车道,安全隐患大。

  8月6日,记者赶往现场看到,靠近翡翠花园第三期的人行道上建起了一堵长约10米、高约1.6米的围墙。墙内是一块斜坡式空地,面积约100平方米,地上杂草丛生。围墙边就是翠玉路,来往车辆络绎不绝。一些市民行至围墙时,直接选择走围墙边的机动车道通行。另外一些人则穿过机动车道改走左边的人行道,有的人因此险些被急速行驶的车子撞着。

  附近一户业主王女士介绍,围墙内的空地是私人宅基地,户主是东棉人。2007年底,翡翠花园第三期工程开工时,为安全施工,施工方连同相邻的这块宅基地一起兴建围墙。施工结束后,施工方拆除翡翠花园小区外的围墙,唯独留下宅基地围墙。

  记者找到负责翡翠花园管理的广西银湾物业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宅基地是私人所有,不归翡翠花园管理。今年初,施工队已在宅基地另一面靠近小区的分界上建起围墙。至于路边的围墙是否为小区所建,对方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回答。

  6日下午,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市城建监察支队。9日,该支队队长彭坚反馈,他们已派人到现场调查,但无法打听到户主的确切信息。彭坚表示,近日将派人到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查实宅基地的资料。若围墙超范围建设存在占道行为,空地又暂时不用作建筑(施工围墙需经城建审批),将责令户主自行拆除,从轻处罚;若户主坚持不拆除,城建部门调查确认影响交通、市民通行的,将强制拆除,并依据相关条例处以罚款,最高可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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