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业主在物业纠纷中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向法院提交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需要业主自行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证据的提供是靠业主自行调取的,业主不能存有自身是弱势群体,完全依靠法院的想法,法律明确规定了,只有以下三种情况,业主才能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3、注意: 第一,业主不能因自身原因未居住房屋而要求减免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公司可以请求一并支付滞纳金。 第三,业主不能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拒交物业管理费。
以上就是“物业管理中业主的权益受到损害怎么维权”的全部内容,综上所述,物业管理中业主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业主可以通过向法院提交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大家咨询找法网律师,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