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的一些思考

更新时间:2019-09-27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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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什么我们在焦点济南房地产网上设立济南业委会联盟这么一个论坛呢?我们是想通过济南现在已经成立的业委会,大家形成一个真正的联盟,像一个智囊团一样,我们集合大家的智慧,给大家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我们的教训和经验。最为关键的是我们要形成这样一个联盟,而不仅
为什么我们在焦点济南房地产网上设立济南业委会联盟这么一个论坛呢?我们是想通过济南现在已经成立的业委会,大家形成一个真正的联盟,像一个智囊团一样,我们集合大家的智慧,给大家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我们的教训和经验。最为关键的是我们要形成这样一个联盟,而不仅是简单的一两个小区。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众人拾柴火焰高,慢慢的我们的联盟越来越大,我们会不断地指导各个小区,去帮助大家,给大家一种参考,而不是自己闭门造车。

  在我的印象中数码港公寓业委会在2005年元月6日成立之前的时候,还没有看到别的小区有很成功的成立过程,不能说数码港公寓是第一个很成功的业委会,但是我觉得在某些方面做的稍微超前一些。

  包括整个的成立过程,当然不能仅仅把功劳归公于业主,我觉得很多的成功归功于开发商、物业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我觉得这是大家都努力、并且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结果。我觉得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仅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也要借助其他的力量。我们不仅仅是让济南的各小区业主看到我们的业委会联盟是一个希望、是一个灯塔,是理性维权的一个组织,我们还要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看到,这对于楼盘的开发、销售和物业公司来说,很大程度上业委会是一个帮手,而不是要造他们的反。只有这样才能共同的将小区管理好。毕竟交接房子只是一个相对比较短暂的过程,而在一个小区内生活可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有可能会住一辈子,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积极的筹建业委会并积极参与其中,只有大家都热心,都上心,大家都把自己当成小区的主人,成立我们自己的组织去管理小区,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治久安。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确实成立业委会的过程是有很多挫折、伤心、失望和迷茫的,有时甚至是要付出鲜血的代价的,但是最起码有希望存在。如果小区内的业主都学会明哲保身,都学会逆来顺受,那么永远也不可能冀望小区的物业管理者有朝一日能够幡然醒悟。很多权益的维护是必须通过斗争的手段去争取的,如果自己都不去争取,利益的另一方怎么会把既得利益拱手想让那,只怕会捂着嘴偷笑。当然这里的斗争并不是专指用激进的手段,而是各种方式的组合,关键一点是能够解决问题,而不是激化矛盾。

  业委会是天平中间的一个指针,我们不能偏向,一边是业主,一边是物业公司,它还是一个沟通和协调的桥梁,它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跟周围的力量去沟通,而且要保证公平公正,这样物业公司也服你,业主也同意你的做法。这是一个多赢的渠道。具体的来说,比如说在小区硬件设施的安装上,我们数码港公寓掌握这么一个原则:对于小区内要添加的硬件设施,如果哪天要换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能带走的东西这部分设施由物业支出费用,对于物业公司带不走的,这部分是由我们全体业主用我们经营的收入来支付的。

  比如我们原来停车位的改造等等所有的费用,我们考虑这部分物业公司是不能带走的,它是永远存在的,我们由业主支出,我们考虑到物业公司也不是一块唐僧肉,他也要应付各个方面的一些东西,要和街道办事处等等职能办法打交道,我们的原则非常明确,就是越过那条线的话,就由物业公司出。

  我们小区的硬件的投资是谁也不能带走的,这样就由我们出钱,包括我们下一步要做的,我们原来的单元门是由电磁锁控制的,现在准备把单元门换掉。这部分也由我们来出资,我们更多地是站在公平的角度上,让物业公司不能吃大亏,让业主不能吃大亏,这样是我们最理想的工作。

  还有,我们是一个桥梁,站在对方的位置上,替对方设身处地地着想,有一些物业公司员工可能素质低一些,我们给业主讲他们的收入也是比较低的,我们不可能用几百块钱去请很高素质的人。我们要让员工感觉到和业主是一家,我们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样就搭起一个桥梁,而不是互相的抵触。比如说周六,我们准备去踏青,现在报名的也接近250人,我们在发通告的时候也说是业委会会同物业公司组织大家去踏青的。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实际上就是想拉近大家的关系,虽然他们可能并没有实际出资,但是他们在整个的过程中,出人力,给业主服务。

  态度决定一切,他们有这样一个比较好的态度,我们就可以让物业公司与业主有一种融合、一种沟通,建设一个和谐的小区。我感觉这是我们的一个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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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大会有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权利。选举时应经专有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业主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相关法律可参考: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第三款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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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分钟前
你好,若对方在自己家范围内砌筑围墙,且不影响你家采光的,就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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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前
您好!可以详细说一下是怎么诈骗的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你好,你有什么法律问题具体沟通,不合理可以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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