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物业管理市场的日趋成熟,对于物业管理行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有一条就是要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所谓招投标就是一种面向市场 , 以“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来选择企业的一种经济活动,是物业管理走向市场化的必然产物。 1999 年在深圳召开的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首次强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物业管理招投标规则,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精心组织招投标工作”。 2003 年国务院颁布的 《 物业管理条例 》 中对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则明确规定 :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随后建设部制定颁布了 《 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 ,可见,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已是势在必行。
一、招投标应体现“公平”的原则所谓“公平”是指经济主体在权利、义务、法律等各方面具有平等地位和资格,它强调的是多个个体之间的“机会均等性”,物业管理招投标要体现“公平”原则就是要提供给每个企业“均等”的竞争机会,即“竞标”中的“平等”。目前,影响“公平”原则的因素有很多,如“子承父业”的管理模式还未彻底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恶性竞争蔓延等,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2. 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就是要定好游戏的规则,“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由于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的时间很短,配套的法律、法规也不尽完善,再加上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一些痼疾的影响和人们思想观念的滞后,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有违“公平”的现象,如招标中的暗箱操作、竞标中的不顾成本恶性压价等等,都不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最终会危及整个行业的发展。因此,首先应该从立法上明确规定招投标中应遵循的具体要求,如可以明确规定不能采取恶意竞争的方式来竞标,对于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企业要取缔其管理资格同时进行处罚 ; 再比如,对于招投标过程中故意泄漏标底的招标方要予以重罚等等。
二、招投标应体现“公正”的原则三、招投标应体现“公开”的原则四、总结⑤ 张亚平 , 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 , 《 物业管理 》 , 第 1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