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里被盗而拒交物业费遭败诉

更新时间:2013-01-08 15: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因家里被盗,业主以物业公司有开通报警装置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催讨欠债果,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交纳物业管理费。1月29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支持了物业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张先生于2001年9月入住闵行区七莘某小区,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张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案情】

  因家里被盗,业主以物业公司û有开通报警装置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催讨欠债无果,将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交纳物业管理费。

  张先生于2001年9月入住闵行区某小区,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λ。张先生1月缴纳物业管理费183.6元至2003年9月,后以家中被盗、物业公司û有开通报警装置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催讨欠费无果,而起诉要求张先生缴纳2003年10月至2006年9月的物业管理费 6609.60元。

  物业公司向法院提供了住宅设备验收单、补充协议,以证明张先生进户时家庭防盗系统完好、齐全。经质证,张先生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仅能证明有防盗系统,而不能证明系统完好。

  张先生辩称,其对入住情况和收费标准无异议。物业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单λ,在保安措施方面不到λ,一直无修复张先生家中的安保系统,结果导致张先生家中于2004年3月16日失窃财物1.5万元。物业公司存在Υ约行为,且有催讨债务的时效问题,故不同意支付上述费用。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为该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服务,张先生等业主也实际接受了物业公司的保安、保洁等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张先生应当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张先生对其主张的物业公司保安措施不到λ致其财产受到侵害的事实û有提供证据证明,故法院不予采信;张先生以债务的时效问题提出抗辩,因物业公司无证据证明其催讨行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故物业公司之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的部分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张先生应支付物业公司自2004年10月起至2006 年9月止的物业管理费计4222.8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家中被盗可以拒缴物业费吗
家中被盗涉及刑事犯罪,报警处理,不可以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答动态
您可以留个电话,我们给您打过去,具体沟通下案情,告诉您具体的解决办法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分钟前
无证驾驶导致自身受伤,医保一般不报销,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
张洁律师
张洁律师
9分钟前
请问当时报警了吗?警方怎么说的呢?
王志伟律师
王志伟律师
11分钟前
你好,咱们是想咨询的事情是什么事情呢
沈晓刚律师
沈晓刚律师
12分钟前
你好可以要求足额发放工资
崔斌律师
崔斌律师
24分钟前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
你好,必须是非自愿离职,主动辞职不符合领取条件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