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土地征收批准权限
更新时间:2012-12-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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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省级政府土地征收批准权限(一)一般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下:(二)其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下:(三)在省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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