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临时占用林地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2-12-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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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
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10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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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承包果园土地被高速修路占用一部分,对于补偿有哪些规定啊?
解决土地纠纷,必须重视土地被占用是否合法合理这个问题。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等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需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并经批准。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临时使用土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乡(镇)村建设需符合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办理审批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建设用地兴办企业需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