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土地性质和用途转变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更新时间:2012-12-11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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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将本公司位于绵阳市中心商业区的跃进路厂区、高水二、三厂区共5宗工业用地(共计415.45亩)进行土地性质和用途转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所属位于绵阳市区商业中心的5宗土地共计415.45亩已完成土地性质和用途转变工作,土地变性完成后,前述5宗土地属性已由出让或
将本公司位于绵阳市中心商业区的跃进路厂区、高水二、三厂区共5宗工业用地(共计415.45亩)进行土地性质和用途转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所属位于绵阳市区商业中心的5宗土地共计415.45亩已完成土地性质和用途转变工作,土地变性完成后,前述5宗土地属性已由出让或划拨工业用地转变为出让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根据本公司与国有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土地变性,本公司共计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27,031.65万元。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商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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