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04-29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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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宅基地是基于农村房产情况而出现的特殊划定,很多时候人们会因为宅基地是否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和使用方式等产生纠纷,而今天找法网小编要为大家带来的是这些纠纷的关键,那就是如果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还能维护自身权益吗?

  一、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

  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政府部门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依次经过以下程序:

  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请表。

  3、乡镇政府审核。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

  二、宅基地证与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我国主要办法的是三种: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建设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证,是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也是属于土地证一种。

  三、对宅基地作出规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以上就是没有宅基地证怎么办的全部回答了,没有或者遗失,可以按程序申领或者补办,经过当地村委到当地政府审核等程序即可,如果不能理解,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村委咨询,找法网小编相信他们会给到你更切实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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