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民可用宅基地换城市房
更新时间:2012-12-11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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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6日,在广州市政协举行的政治协商会上,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台联和各界代表建言献策。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建房会上就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建立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出一系列措施。首先,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采取作价入股、土地租赁
26日,在广州市政协举行的政治协商会上,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台联和各界代表建言献策。
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建房
会上就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建立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提出一系列措施。
首先,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采取作价入股、土地租赁、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依法流转使用权。
其次,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及颁证工作,到2010年基本完成广州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和颁证。对把土地承包权流转给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耕种能手的农户,市、区(县级市)将按实际流转面积给予适当补贴。
第三,要梳理宅基地使用权属,逐步消除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现象。积极探索“以宅基地换住房”实践,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建房和向中心镇村集中居住。出台农民以宅基地换取中心镇、小城镇住宅政策。允许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规定的农村居民进入城镇优惠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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