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出让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4、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计划和方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 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 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 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 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国家土地出让方式的相关内容。我们国家的土地相对来说还是非常少的,所以在分配的时候需要格外谨慎,要充分利用这有限的土地,所以大家会取得土地的同时,一定不要轻易浪费,更加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