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口粮田遭强占 区长批示成一纸空文

更新时间:2012-12-12 00: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一农民正在耕种的2.7亩责任田被强行划归他人所有,而这种行为竟发生在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生效的4个月以后。更令当事人生气的是,区长一周内解决的批示,有关部门竟拖延两个多月至今仍无任何结果。二审判决生效四个月后土地被强占2007年5月21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一农民正在耕种的2.7亩责任田被强行划归他人所有,而这种行为竟发生在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生效的4个月以后。更令当事人生气的是,区长“一周内解决”的批示,有关部门竟拖延两个多月至今仍无任何结果。

  二审判决生效四个月后土地被强占

  2007年5月21日,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办事处格上居委会居民马士祥,以1995年责任田分配时,自已的土地被同居居民马士纯“经营管理”,多次摧要不还为由,起诉至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11月2日以“(2007)山民初字第632号”判决书判马士纯败诉,要求马士纯返还马士祥土地2.7亩,并赔偿马士祥经济损失17220元。马士纯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经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被上诉人马士祥自1995年格上村调整土地进行责任田分配时,就没有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该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的民事诉讼,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因此,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一,撤销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2007)山民初字第632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马士祥的起诉。时间是2008年6月5日。

  马士纯告诉记者,就在终审裁定生效4个月后的2008年10月7日,当时的居委会一班人在没有通知马士纯及其家属知道的情况下,强行将马士纯正在耕种的3.6亩责任田中的2.7亩划给了马士祥。原属马士纯所有的责任田里,种下了马士祥的庄稼。

  记者一行在马士纯的带领下,实地察看了位于该居委会北面的两块土地,其中一块责任田被一分为二,大部分已“划归”马士祥所有,相隔不远的另一块约0.7亩责任田全部“划归”给了马士祥,另外被“划走”的还有一块被企业占用的“双八百”土地1亩,总计2.7亩。而现在“属于”马士纯的责任田由此前的3.6亩减为只有0.9亩。马士纯称全家4口人依靠0.9亩“口粮田”,他将无法生存。

  失地农民多次上访 区长批示一周解决 时隔两月仍无结果

  失去了“口粮田”的马士纯开始找居委会干部“理论”,并不断上访。

  据马士纯讲,他曾多次拿着土地使用证和法院的判决书找委居会干部理论,并试图要回原本就属于自已的土地,但“没有人理会”他,为此,其妻子还曾招来一顿暴打,并出示了一组能证明其被打的照片。

  22日记者一行在该居委会采访过程中,始终未见到居委会负责人。其家属称该负责人外出办事未归,由于“刚换了手机”,她也无法与之取得联系。

  看到自已的问题依靠居委会无法得到解决,马士纯便开始到山亭区山城街道办事处反映。马士纯称他往镇上“至少跑了二十多趟”。

  在一份日期标注是2009年8月19日的材料中,记者看到山城街道办事处一份注明“经过格上村(应为格上居委会)现任两委班子和前任班子协商,结合1995年划分责任田老底证明,将马士纯的2.7亩责任田交给马士祥耕种”的材料,该材料最后称这种做法是“合法、正当的”。

  2009年10月13日,万般无奈的马士纯将上访材料寄给了山亭区人民政府区长李红民,寄希望于李区长能为自已主持一个公道。10月15日,李红民区长收到材料后当即批示,转交分管区长督办,分管区长当天即做了关于“由减负办(经管局)牵头,山城街道参加,按法院最终裁决及调查情况,依据有关政策规定,请山亭街道办事处拿出处理意见,抓好落实,处理结果一周内报区政府”的重要批示。

  然而,当12月22日记者一行采访“批示”中涉及到的“有关部门”时,有关部门拿给记者看的仍是2009年10月15日,山亭区减负办转来的一份“人民来访查办函”和8月19日的“处理结果”。大红的印章上方那一行“将处理结果于2009年10月21日前函告我办”的宋体字格外醒目。除此之外,记者一行再没有看到其它任何最新的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或处理意见。

  后记:

  据马士纯及部分村民介绍,马士祥与马士纯本是近亲,同住一村。1993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马士祥将一家四口人的户口迁往江丰县。1995年,格上村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土地调整,按人均0.9亩的标准进行了土地再分配,由于马士祥户口已迁出,因此便没有分得土地。

  据了解,格上村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被“收回”土地并至今仍然没有土地的农民还包括沈广田、马运昌等数人。

  按照1995年的分配政策,马士纯一家四口,分得了3.6亩责任田,并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06年7月,马士祥又将户口迁回到了山城街道办事处,此次“再回村”的马士祥因错过了1995年的土地分配而“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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