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效力

更新时间:2019-08-02 12: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本文介绍家庭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作用,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在涉及家庭承包经营权存在冲突的民事诉讼中,有时会出现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政府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效力
本文介绍家庭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在涉及家庭承包经营权存在冲突的民事诉讼中,有时会出现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政府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效力

  本文介绍家庭承包经营权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举证作用, 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在涉及家庭承包经营权存在冲突的民事诉讼中,有时会出现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政府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效力不作认定或在证据上不予采信,这种情况不仅有法理基础,有时还是审判实践的客观需要。

  首先,《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与其他权属证书如《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等证书的发放有着本质区别。《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等证书的发放是应申请人的申请而进行;而《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系政府应主动履行的职权和职责,承包人虽不提出申请,但只要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取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其次,《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等证书的取得体现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行政管理机关不批准,申请人则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合法的婚姻关系。《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取得虽然亦体现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但更是对平等民事主体民事活动在国家行政权力上的认可,本质上属行政鉴证的历史范畴。行政机关认为承包人不符合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条件,承包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先确认已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然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再向行政机关要求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如行政机关不予颁发则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前者强调的是审批,后者强调的是认证。

  第三,《宅基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等证书的发放原则上一证一审,已经走上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而《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不规范,通行做法是由政府先发放印有政府印章的空白经营权证书,由村委会代为填写,填写不清、少填或不填部分承包田、填写错误的则直接在证书上予以涂改,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和承包经营流转取得的承包田不作区分,等等,证书填写的随意性很大。在2003年12月1日农业部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之前,证书的发放实际是无法可依。

  第四,农业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地承包经营权,而承包合同成立时即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说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以《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必要条件。在民事案件中,《承包经营权证书》只是书证的一种,仍应受到人民法院必要的审查。《承包经营权证书》与土地清册不符、与承包合同成立不符而没有合法的流转手续等明显违法情况的,法院可直接认定其没有合法来源依据而不予采信。

  第五,政府对承包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是否已经实际取得承包经营权仅有形式审查的职能,不具有从实体上审查承包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的实质审查权,所以政府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行为是约束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如果先由政府撤销《承包经营权证书》,政府仅能对部分因程序违法而错误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纠正,但对实体内容违法因没有处理承包合同的职权而陷入尴尬的局面,先民后行的处理方式是解决内容违法的《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理智选择。

  第六,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中谈到一地数包的处理原则:已经登记的取得经营权,“需特别说明的是,《解释》之所以未将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属性的依据,主要是基于两个考虑:1.从法律上讲,依法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即已完备了物权法意义上的公示,只有依法登记才具有物权公示的实质意义;2.从调研情况看,确权发证的工作在个别地方还有待加强。”上述讲话是针对一地数包的情况,以其他方式承包经过登记的承包经营权亦具有了物权效力,而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自合同成立即具有了物权效力,在家庭承包部分没有规定权属证书作为确定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属性的依据更在情理之中。[page]

  事实上,随着农业承包由法律单向调整的格局完全确立,农业主管部门的有法可依和严格执法,对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取得二轮承包经营权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则不会存在本文谈到的各种承包经营权之间所谓的冲突,只要承包方在二轮承包中取得了家庭承包经营权,后因抛荒、撂荒或向发包方交还家庭承包田,而与所在村委会、村民小组、实际耕种土地的第三人发生的纠纷,应归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的范畴,均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应及时立案受理,第三人以政府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或登记机关制作的土地清册作抗辩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情确定其效力,确定一方的承包经营权,而不应以土地权属纠纷裁定由政府处理。

  相关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证书名称;

  (二)编号;

  (三)发证依据及有效期;

  (四)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

  (五)承包地区位及面积;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情况表;

  (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印章;

  (八)发证日期。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土地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5546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士地承包经营权证扫码不行还是假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办
你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确权证到期
你好,没确权的土地以后发生纠纷的话,权益得不到保障。签订土地确权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民的权益,同时也是对该土地享有平等的使用权利。那么土地确权不进行签字,不仅仅不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998年发证)她要求废除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有法律依据?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分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
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丢失,我有承包经营权证,行吗?需要什么手续?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得结合具体情形确定
被路过非机动车的电动车撞了(公交车停在路边,公交车站牌中间夹杂着非机动车道)如何判断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我也是通过中介进厂的,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
有问题想问一下
你好在的想要问些什么呢
未满16周岁是不能办卡吗
满16周岁是可以办银行卡的,但未满18周岁不允许开通网上银行以及办理银行信用卡。事实上,即使是未满16周岁的,也可以办理银行卡的,未满16岁可以在监护人的带领下
我未成年操作导致对方公司账户冻结6万可以立案吗
冻结账号需要通过法院或者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司法冻结。法人,股东与公司之间有民事纠纷的,可以起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
手机号被公安双停了
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