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期内,发包方能不能收回承包地?
更新时间:2012-12-12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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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首要的一点就是,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承包方的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
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要稳定农村
土地承包关系,保护农民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首要的一点就是,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随意收回承包方的承包地,从而使广大农民真正感到他们承包的土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是有保障的,从而使他们在土地上进行长期投入的积极性,促进
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同时,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又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把这一规定作为原则上不能收回的补充。所以除法律对承包地的收回有特别规定外,在承包期内,无论承包方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只要作为承包方的家庭还存在,发包方都不得收回承包地。当然,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为避免已有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发包方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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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内转包他人,我能拿到征用款吗?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下: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其土地????亩(分)每亩承包费?????元承包给乙方用于种植果树和相关的农业产品开发。?二合同期限。三承包价格。?四结算方式: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乙方在承包期内聘请的务工人员优先考虑乙方 费用按当地实际价格结算。?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八违约责任:九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 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十合同期满后 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 双方续签合同 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 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 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不得拖欠。否则 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十一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 协商不成 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后生效。?十五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我的土地承包期还没到能收回吗?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