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什么程序
更新时间:2012-12-12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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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3)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
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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