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哪些土地应由国务院批准?
更新时间:2019-08-01 01: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用农用地的,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办理征地审批;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
(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用
农用地的,先行办理
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
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
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办理征地审批;人民政府在
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
(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用农用地的,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办理征地审批;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征用60亩土地需要哪些地方批准?
征地补偿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开垦土地需要哪个部门批准?
土地审批权限是:征用耕地1000亩以上、其他土地2000亩以上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耕地3亩以下、其他土地10亩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由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