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顾名思义就是土地征收使用。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土地征用在特征、原则、补偿标准的内容。
一、土地征用的特征
土地征用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包括:
1、土地征用的主体是特定的
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除此之外别无他人。
2、土地征用具有强制性
因为土地征用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对农村集体土地强制征用。
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
因为是对农民所用土地的强制征用,因此在征用时征用方必须对向被征用方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4、土地征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
征用土地转移了土地使用权,但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征用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
二、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征用方所征用的土地极大部分是农民生活和生产的来源,加上土地资源稀缺,因此征用方要合理利用好土地,尤其对于耕地要切实保护。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征用方征用土地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建设的需要。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征用方征用土地使部分农民失去生活来源,因此要对被征用方补偿和妥善安置生活和经营。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土地征用中,谁征收使用土地,谁就该对被征收方补偿,不能由其他人来帮忙埋单。
三、土地征用的补偿标准
因为征用土地破坏了被征用方的生产经营,因此要对被征用方进行补偿和补助。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
征用方需对被征用土地所遭受损失的一方进行补偿。
②安置补偿费
征用方需对被征用土地一方安置生活进行生产经营进行补偿。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对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而言,土地是他们生活的来源,因此对于这部分的农民还会另外增加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土地征用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只有在充分了解了土地征用的具体情况后,才能在土地征用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