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性质 |
登记类型 |
具体 |
所 需 材 料 |
审批机关(盖章单位) |
备 注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设定登记 |
历史遗留用地及其它 |
1、书面申请报告;2、南海市申请土地权属登记(历史遗留用地及其它)预审表;3、权属来源证明文件;4、标注用地1:10000的地形图;5、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5、市国土局土地监察科。 |
属侨房需经侨务办出示证明。 |
已有批文用地 |
1、市国土局用地批文及有关缴费收据;2、用地红线图;3、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
农村宅基地需有市国土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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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
赠与 |
1、赠与合同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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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
1、继承权公证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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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 |
1、遗失补发申请书;2、原土地使用证档案资料;3、登报遗失声明;4、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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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
1、更正土地使用者申请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
个人更名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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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
1、变更土地面积申请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3、市国土局用地科重新批核文件;4、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明文件。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5、市国土局用地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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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1、有关变更内容申请书;2、集体土地使用证; |
1、土地使用者;2、村民小组;3、村委会;4、镇国土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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