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部未来10年将新增近1600公顷建设用地_土地市场
更新时间:2019-07-2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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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位于北京西部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未来10年的土地利用规划已经被批准。根据规划的要求,未来10年,北京西部将新增建设用地近1600公顷。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了解到,根据规划的要求,石景山区由于已经完成整建制一次性农转居,未来将不再承担耕地和基
新华网北京7月29日电 位于北京西部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未来10年的土地利用规划已经被批准。根据规划的要求,未来10年,北京西部将新增建设用地近1600公顷。
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了解到,根据规划的要求,石景山区由于已经完成整建制一次性农转居,未来将不再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因此,在规划期内将不再保留耕地,有近1600公顷的农用地将被转为建设用地。这些土地将用来满足未来10年城市建设的需要,不仅将用于产业建设和居民住宅的需要,还将增加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完善交通和水利设施、增加绿地、广场和公园面积等。
同时,随着首钢的搬迁调整,以及其他工业老厂的关停并转,北京市石景山区开始从传统重工业区向文化娱乐休闲区转变。因此规划中明确规定,石景山区将逐渐削减工业用地规模,大力引进集约高效的第三产业,将逐渐改变以往传统制造产业用地比重过高的现象,加强高新科技产业用地的配置。
据了解,到2020年,北京市石景山区生态用地总面积将达到近2500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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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10亩用于现场建设,原用地为养殖用地,申请批准建设用地。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农村建房的具体要求?非农户口不能在农村建房。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