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更新时间:2019-07-29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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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
一、1.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
一、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二、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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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有哪些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 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1) 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4)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房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根据税务的规定,土地招投标佣金、房屋测绘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列房地产开发... 可以作为开发成本计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