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提交哪些材料?
更新时间:2019-09-04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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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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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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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3. 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呢?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 出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以及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3. 承租人身份证、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者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
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请注意,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