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面积误差的处理
更新时间:2019-03-2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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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房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买房的时候,7有时候会出现这种情况:合同上的房屋面积与实际上的房屋面积不相符合。那么当商品房面积出现误差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就由找法网的小编来为您说明。
我们需要情分况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包含3%)
这种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来计算,即多退少补。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该种情况购房者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如果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返还已付房款的及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种如果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的,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的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适用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的由出卖人自己承担,即购房者不需要补足多出面积的费用。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多退少补,卖房者需要退还购房者多交的费用。超过误差比3%的由卖房者双倍返还购房者。
如何计算面积的误差比: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就按上述进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在购房的过程中最好通过专业机构进行测量,为免以后发生纠纷,损害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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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
目前,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法院将不予支持。而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的,法院会判决购房人胜诉。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