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承租人转租出去,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房东可以选择同意该转租行为并追认,也可以选择不同意该行为,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要求转租人赔偿。在房东作出表示之前,此时房东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效力待定的。
一、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首先确定房主和租户所签订的租房协议里是否有可以转租的条款,如果有就按条款规定处理,如果没有签转租条款,则房东有权收回房产并起诉租户违约,并要求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的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若房东发现承租人有转租行为,有权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但《合同法》第96条规定,解除权的行使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因此,房东若想要收回房屋,应该要通过书信、律师函等信件告知对方。如果门被承租人反锁,切勿擅自开锁,以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在居委会或者物业见证的情况下撬锁、破门,并清点屋内的物品。
二、同意转租的三种情形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房东也可以选择同意该转租行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同意,此时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东如果同意转租行为,之后可以与承租人签订转租合同,协商确定转租的收益比例。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最高院关于处理房屋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具体处理意见》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房东如果想要解除合同,一定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提出解除合同,否则就视为同意转租行为。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虽然转租行为损害了房东的利益,但是在房东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解除之前,双方的租赁关系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房东若想维权,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解决,避免产生更多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