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强征令”出师不利

更新时间:2013-06-08 10: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06年的二手房市场充满悬念。北京市场在历经四次波动之后,终于迎来国税总局的一纸“强征令”。这是夏天里骤起的暴风雨,还是冬日里的阳春白雪?业界对此猜想不断近日,有关二手房的话题充斥各大媒体。7月26日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

  2006年的二手房市场充满悬念。北京市场在历经四次波动之后,终于迎来国税总局的一纸“强征令”。这是夏天里骤起的暴风雨,还是冬日里的阳春白雪?业界对此猜想不断

  近日,有关二手房的话题充斥各大媒体

  7月26日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08号文)突然现身,由此,争议长达12年之久的二手房个税终下“强征令”——自8月1日起,全国个人转让住房须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为20%,即,(实际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20%=应缴个人所得税额。

  顿时,北京两千多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不亦“忙”乎,交易量成倍上升。北京地税局大厅里前几天也显得格外热闹,很多业主都集中忙着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手续,希望能在二手房“新政”到来之前抽身事外。

  迟到的“旧税制”

  其实,早在今年1月1日,广州就率先开征20%的二手房个税。当时曾引起深圳乃至南方各大城市的连锁反应。但北京是否开征一直处在猜测和争议中。

  此次“强征令”的出台,终于结束了使许多人关于二手房个税的观望,虽然这一政策早在去年就曾在北京部分地区试行过,但市场运作的结果最终确定为个税征收采取自愿原则,不与产权过户挂钩。

  “从这一点上来说,此次'强征令’并非是征收个税的新政策,只是它与以前个税征收政策最大的区别在于变自愿交税为强制性征收,并严格采用'先征后税’的原则。”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分部副总经理寇某龙向《财经时报》记者解释,此次强征二手房税费不仅包括个税,还包括营业税及契税、印花税。“108号文”实际上只是原有政策的一个强调、补充和细化。

  乍看起来,按销售收入的20%缴纳个税,所缴税费再一次提高了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成本,降低了业主自身的预期收入,从而让一部分业主从心理上难以接受。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其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也就是说,当实际转让收入减去这些曾经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后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税,其实已在很大定程度上降低了个税的总金额。将其归纳为计算公式可表示为:缴纳个税总金额=(实际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税金-合理费用)×20%。

  例如,一套原值为50万、按揭贷款40万的二手商品房,在还款2年后,通过经纪公司出售,转让后的实际售价为80万。其中,原办理按揭的各项手续费总计约为原值的1%。

  (1) 税金:契税=50万×1.5%=0.75万;营业税=实际售价×5.5%=4.4万;印花税=50万×0.05%=250元。

  (2) 各项合理费用:装修费用=原值×10%=5万;贷款利率=贷款额×贷款利率×2=40万×6%×2=4.8万;其他各项手续费用=50万×1%=0.5万元。

  通过上述数据可算出:缴纳个税总金额=(80万-50万-0.75万-4.4万-250元-5万-4.8万-0.5万)×20%=2.905万元。

  由此数额看,似乎并非如传说中那么“可怕”。

  强征难抑房价涨势

  但谁愿意平空被掏走这“2.905万”的税费呢?

  一位姓叶的朋友向记者表示,最近本想用手里的一套小房子去置换一套“二手”大房子,但这次“强征令”的出台让他的希望彻底破灭。“还是再等等看吧!” 他说。

  这不由让人探究起此次“强征令”的初衷。

  “'108号文’将打消部分人过度购房的趋势,让虚高的房价逐渐挤出水分。如果顺利实施,会迅速打击炒房者的投机行为。”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苏明表示,“它体现了政府为保持社会安定、希望抑制房价疯涨的态度,是国家抑制房产交易中一些不合理交易的体现。”

  “强征令”的预期目的与实际效果是否有差异?有专家表示,抑制炒房行为的收效在短期内难以迅速实现。因为目前土地稀缺才是房价上涨的根本原因,仅靠强征税收手段难以改变这一局面。

  那么普通交易双方将如何应对这种“劣势”?如何在“强征令”中免受打击?

  寇某龙表示,此次个税征收的优惠政策还是有的,总结为如下三条: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进行转让,免征个人所得税;售房后1年以内,重新按照市场价购房的,采取“先征后退”的原则;不能提供完整、准确原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的1%~3%交纳个人所得税。

  “从短期来说,对整个经纪行业必定是'利空’的,并将导致近期内二手房交易量下降、房价反而上涨的现象。”寇某龙强调,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有二:一是先采取“捂房惜售”的措施;二是将增加的税费转移到买方头上。但无论怎样,二手房市场从此难以平静,整个经纪行业和整体交易可能迎来一场不小的“地震”。

  据最新数据统计,从7月28日至31日,短短四天时间,北京二手房交易量较往常变化很大,如丰台上涨6倍,朝阳上涨3倍,海淀上涨了近8倍,但8月1日当天普遍交易量锐减。难道这种不必要的业界“地震”就是“强征令”最实在的现实效果?

  市场规范亟待专业人才

  当这种二手房“震波”扩散时,二手房评估培训市场开始燥动起来。因为,“强征令”的出台旨在规范二手房市场,提高交易双方实际效益。而这一切则要求经纪公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的提高。试想,如果经纪公司专业人员对市场或房屋价值评估有出入,那么二手房实际成交额与二手房个税都将随之变化。

  为此,在二手房市场日渐“火爆”时,国家建设部与劳动社会保障部人才培训中心就曾做过许多努力,举办过各种房地产市场的“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等培训,其中以今年年初向全国推广的“全国二手房评估资讯师”培训尤受市场欢迎。

  “为了提高市场评估能力,增强员工市场的应变技能,我们一直在通过多种渠道来提高员工的素质,以迎接市场不断变化的挑战。”寇某龙向记者坦言,近年来,他们已多次进行内部员工培训,并安排参加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的专业技能培训。

  对此,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主任吴某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也颇多感慨,因为作为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的授权单位,他们关于“全国二手房评估资讯师”培训报名生源一直不断增长,甚至有来自新疆等地集体报名的许多学员。

  据吴某介绍,随着二手房市场的逐步细致化、具体化、规范化发展,持证上岗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全国二手房评估资讯师”的岗位认证将使二手房交易更准确、更顺畅。因为,正规、专业的经纪人才对政策的解读能力、引导消费者应对政策的能力都非常强,交易双方可放心咨询,做到买卖房产前,对自己待售或待购的房产心中有数。

  2006年8月1日转眼即逝。由于现行的二手房交易手续繁琐,且涉及到房源评估、办理按揭、办理产权过户、交纳钱款及税金等多个环节,交易流程相当复杂,而强征20%的个税后,二手房交易对于许多消费者与投资者来说更像一盘下不完的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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