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14年5月26日起,济南市房管局将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格式进行全面调整。
新格式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将印有“济南市房屋档案馆网络机打”章(黑色),不再加盖红色印章。新格式《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黑色章)的证明费将调整到领证环节收取,收费部门在收取登记费或交易手续时,一并收取该证明费。
房管部门提醒,为保证《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真实性、有效性,各相关单位使用证明时请务必进行查询核验,济南市房管局开通了以下三种核验渠道:一是可通过与房管局的内网专线进行核验。二是可登录房管局局政务网站(www.jnfg.gov.cn),通过“综合查询”专区进行核验。三是登录“济南房产登记”微信平台(微信号码:jnfcdj),通过“便民服务”模块中的“住房情况证明”专栏进行核验。